导读:大学生逃票爬庐山坠亡,曾患轻度抑郁症,家属索赔90万被驳回! 近日,关于大学生爬庐山坠亡,家属向景区索赔90万元一事,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请求。 事情发生在2021年7月26日,一名大学女生逃过购票系统,进入庐山风景名胜区龙首崖景点,不幸坠亡。 2021年8月6日,女生长期未归家,父母向当地警方报案,4天后,最终警方在龙首崖下方约60米处找到一具尸体,经DNA比对确定死者身份正是失踪的该女大学生。 关于该女生的死因,有两种说法,一种是轻生,一种是意外坠亡。据死者父母透露,死者在高中时曾因为学习压力大患上轻度抑郁症,在事发前曾与母亲发生争执。 经景区安全管理部门协调,出于人道考虑,保险公司补偿遇难者家属4万余元。父母不同意,认为景区需要为女儿的死亡承担更多责任,于是将庐山景区的管理部门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90多万元。 最终法院判定,死者生前并未购买门票,因此景区与游客之间并不存在合约关系,景区无法预料后果,也没有保护擅闯景区之人的义务,所以该女生的死亡系自身过错造成,应当自己承担后果。 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还要赔偿4万元的抚恤金呢?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,怕事情闹大影响不好,另一方面也不能说景区一丁点问题都没有。 可以猜测,死者的家属认为景区需要承担责任的理由,可能有以下几点。 首先,女儿虽然没有买票,但景区有责任严格把关,不应轻易将未购票游客放进去,所以景区存在检票不严等管理疏漏,间接给女生坠亡提供了条件。 其次,逃票和坠亡没有必然联系,不逃票未必不会坠亡,女生坠亡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逃票,而是因为个人原因和景区危险系数。 有网友指出,庐山景区确实存在一些极其危险的景点,尤其是事发地点,龙首崖。这样的景点对外开放,是否存在不妥呢? 家属的这些逻辑是有一定道理的,但并不影响大局,更不能被作为法律证据,所以最终法院的判决比较客观公正。 其实景区已经在危险景点设置了安全警示牌,并在容易发生意外的地方安装了1.2米高的护栏,站在景区的角度,已经在商业活动中,尽量做到了尽善尽美。 可以这样说,作为家属,你要认为这样的景区存在危险,不适合开放,那么应该追究颁发景区经营权的有关部门的责任,而不是景区。 既然景区开放合法合规,并且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一切,那么景区就属于正常经营。 更何况,这名死者坠亡的原因,未必就是意外,可能是轻生。什么样的安全设施能够挡住一个一心寻死之人呢?教育疏导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,是家属的责任,不应该推卸到外人身上。